中航技國際經貿發展有限公司受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承擔首都機場反恐防爆設備維保項目詢比采購,歡迎符合本詢比文件條件的應答人前來參與。
1. 項目名稱:首都機場反恐防爆設備維保項目(項目編號:XB2026001/0730-2623ZC0012)
2. 項目內容:本項目旨在通過詢比采購的方式擇優選擇一家供應商,負責維保期間一切巡檢、維保、維修(非人為原因導致的故障)、培訓及其它相關工作,詳見第三章項目需求
3. 服務期限:三年。
4.合格的應答人
4.1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北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滿足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行業規定中對合格應答人的要求;
4.2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4.3 應答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止,具有獨立完成過至少一項合同金額在人民幣10萬(含)以上本項目相關設備的維保類項目業績。應答人應提供有效證明資料:合同復印件或提供用戶證明文件(加蓋用戶公章)或項目驗收報告(加蓋用戶公章)。(須提供合同復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頁、項目內容、合同金額、合同簽訂時間、雙方簽字頁、各頁須加蓋應答人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復印件無法體現以上內容,須提供用戶證明文件或項目驗收報告證明以上內容并加蓋用戶公章);
4.4 應答人須提供所屬時間為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年度審計報告復印件(須蓋應答人公章,并且包括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兩部分的報告);
4.5 應答人須提供所屬時間為2024年12月-2025年12月間任意連續三個月的完稅證明(如在其中某月無經營業務則應提供稅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4.6 本項目不接受應答人在過去三年內出現以下任一情況:
(1)因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受到行政處罰的;
(2)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或納稅信用級別評定為D級的;
(3)納入工商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應答人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承諾函原件,承諾其不存在上述情況。一經發現與承諾事實不符,取消中選資格并加入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供應商黑名單,五年內不再予以錄用;
4.7 對進入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單目錄、不誠信供應商名單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采購項目成交后,由于成交方責任而未簽訂或未履行合同的應答人,采購人有權拒絕其應答;
4.8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4.9 應答人的應答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詢比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的,其應答將被否決;
4.10應答人存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的情況的,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
4.11應答人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5. 報名及詢比文件領取時間:2026年3月30日9:00至2026年4月3日17:00,(北京時間)。
6. 報名及詢比文件領取方式:本項目需在首都機場采購管理平臺(https://cgptmh.bcia.com.cn)供應商業務系統中注冊登錄,并在本項目界面進行報名并下載領取詢比文件,操作流程詳見網站服務指南相關文檔:https://cgptmh.bcia.com.cn/fwzn/003001/list.html。
7. 遞交應答文件截止時間:2026年4月14日上午9:30(北京時間)。
8. 詢比時間:2026年4月14日上午9:30(北京時間)。
9. 遞交應答文件地點、詢比地點:應答人應在應答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通過首都機場采購管理平臺(https://cgptmh.bcia.com.cn)在線遞交經CA簽章的應答文件;同時應答人須遞交經數字證書簽名制作的不加密應答文件作為備份應答文件(包括紙質版和電子版(U盤形式存儲)各一份,均應按詢比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應答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攜帶法人授權書原件、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現場遞交至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415.2會議室。
10. 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中航技國際經貿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慧忠路5號遠大中心B座20層
聯 系 人:姜華、孫玉玲
電話:010-84892539/2540
采 購 人: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技術異議咨詢傳真:010-64507552或010-64507553分機號7180
注:只有在首都機場采購管理平臺注冊并報名本項目的應答人,才有資格參與本項目的詢比。